推荐《先进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标准》

发表时间:2020-03-24 16:13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(厅),各直属单位,各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、全国性行业组织及有关单位:
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,落实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,充分发挥先进技术在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作用,我部拟编制《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(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)》,现启动先进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征集和筛选工作,并将技术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
一、推荐重点领域

(一)城市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技术;污泥、畜禽粪便、秸秆等有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;

(二)医疗废物、垃圾焚烧飞灰、废矿物油、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;

(三)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处置技术;尾矿、冶炼渣等典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;

(四)污染地块、农用地、工矿用地的土壤污染防控、修复技术。

二、推荐要求

(一)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、政策和标准;

(二)污染防治效果明显,主要技术、经济指标具有先进性;

(三)技术持有单位为依法注册、经营的单位,技术知识产权清晰,不涉及产权纠纷;

(四)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应急应用的医疗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,在国内至少有1项稳定运行、有效控制二次污染且得到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可的案例;其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在国内至少有1个已验收1年以上(即在2019年5月31日前已完成验收)且连续稳定运行的成功应用案例;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在国内至少有1个已验收1年以上(即在2019年5月31日前已完成验收)的成功应用案例;

(五)在行业内尚未达到广泛应用,具有发展潜力;全行业应用较为普及的技术不再推荐。

三、报送方式

请推荐单位组织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(详见附件1),编写技术报告(详见附件2),并按照附件3要求准备证明材料,于2020年5月31日前将申报表、技术报告和证明材料合订胶装成册(按附件顺序装订)、一式两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寄送至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,同时将申报表(要求为word文档)、技术报告(要求为word文档)和证明材料电子件打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,邮件题目格式要求为“2020+技术领域+技术名称+申报单位名称”。

四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(一)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吕奔

电话:(010)65645387

(二)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张杰 尚光旭

电话:(010)5155 5002/07/12转805/802

邮寄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扣钟北里甲四楼200室,100037

电子邮箱:zhangjie@caepi.org.cn

附件:1.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

2.技术报告编写要求

3.证明材料要求

生态环境部办公厅

2020年3月19日

(此件社会公开)

抄送: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科技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卫生健康委、应急部办公厅。

部内抄送:土壤司 ,固体司。

附件1


填表说明

1.申报表须用电脑填写,请在生态环境部网站首页“通知公告”中检索到通知并下载附件填报。

2.在封面上“技术领域”后相应类别“□”上打“√”。

3.申报表括号内文字为填写说明,申报单位应按说明要求填写,并在填写时删除原有填写说明内容。

4.申报单位应保证填报内容的客观、准确、前后一致,在封面和“申报单位承诺”处加盖公章。勿对“申报单位承诺”处现有内容进行更改。若项目入选,申报表中关键内容将公开发布。

5.申报表中“案例业主单位意见”由案例业主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。勿对其中现有内容进行更改,如有其他意见可在下面补充。

6.申报表中“推荐单位审查意见”由推荐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。

7.推荐单位为通知主送单位,主要包括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(厅),各直属单位,各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,各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、全国性行业组织及有关单位。其中,有关单位主要包括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副省级城市生态环境相关行业组织。

8.公章须与单位名称一致,且不得复印。公章不齐全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。

9.申报材料包括本表、技术报告和证明材料,缺少技术报告、证明材料或对技术内容介绍不清晰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。

附件3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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